焊接工艺评定
规范要求
1.锅炉
锅炉受压元件安装前,应制定焊接工艺评定作业指导书,并进行焊接工艺评定。焊接工艺评定合格后,应编制用于施工的焊接作业指导书。
2.容器
(1)压力容器:施焊前,受压元件焊缝、与受压元件相焊的焊缝、熔人永久焊缝内的定位焊缝、受压元件母材表面堆焊与补焊,以及上述焊缝的返修焊缝都应按《承压设备焊接工艺评定》NBIT 47014-2011进行焊接工艺评定或者具有经过评定合格的焊接工艺支持。
(2)常压容器:钢制焊接储罐焊接前,施工单位必须有合格的焊接工艺评定报告。
3.管道
(1)长输管道:在焊接生产开始之前,应制定详细的预焊接工艺规程,并对此焊接工艺进行评定。工艺评定的目的在于验证用此工艺能否得到具有合格力学性能,如强度、塑性和硬度等的完好焊接接头。
(2)公用管道:城镇供热管网工程和城市燃气输配工程焊接工艺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规范》GB 50236-2011的相关规定。
(3)工业管道:在掌握碳素钢、合金钢、铝及铝合金、铜及铜合金、铁及铁合金(低合金铁)、镍及镍合金、锆及锆合金的焊接性能后,必须在工程焊接前进行焊接工艺评定。管道承压件与承压件焊接、承压件与非承压件焊接均应采用经评定合格的焊接工艺并应由合格焊工施焊。
4.钢结构
《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755-2012中规定:施工单位首次采用的钢材、焊接材料、焊接方法、焊接接头、焊接位置、焊后热处理等各种参数及参数的组合,应在钢结构制作及安装前进行焊接工艺评定试验。